別再沈默:職場霸凌與性騷擾,是不法侵害!
在職場中,霸凌與性騷擾往往被包裝成「玩笑」、「文化」、「誤會」,但這些說法只是在掩蓋事實。
🔴 這不是衝突,這是不法侵害。
不法侵害,根據《民法》第184條,是指任何人因故意或過失,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義務時,應對受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而人格權、身體自由、名譽、隱私,全都是法律明確保護的對象。只要他人侵犯了這些權利,就構成不法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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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:慢性暴力,也是法律責任
你是否曾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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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主管或同事長期羞辱、打壓,貶低你的能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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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人無視、排擠,不給你必要資源完成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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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下達明知無法完成的任務,然後再被指責無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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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同儕有系統地散播謠言、孤立?
這些行為不只是「辦公室政治」,而是對你人格尊嚴的不法侵害,構成精神上的壓迫與損害。你完全有權主張賠償、要求停止、甚至提起訴訟。
📌 根據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3條與《民法》規定,雇主若未盡防治與調查之責,也可能成為連帶負責的一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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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:不是誤會,是侵犯
許多人在面對性騷擾時,常被質疑「是不是想太多」,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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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請自來的身體接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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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當的性暗示言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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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吃飯、送禮背後的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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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開場合評價你的身材或穿著
這些都不是誤會,而是違反你的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的行為,是明確的不法侵害。
📌 法律不只保障你的「不受性侵害」的權利,也保障你「不被騷擾、不被冒犯」的基本人格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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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不法侵害,你有權這樣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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蒐證:保留對話紀錄、信件、影像或證人證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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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:向公司、主管機關或勞動部申訴,啟動調查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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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償與追責:透過律師協助,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或刑事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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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支持:向心理師或勞工團體、法律扶助機構尋求專業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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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法侵害不是你要承擔的職場代價
我們常常以為自己「應該多忍耐一點」、「別惹事比較好」,但這樣的思維,只會讓不法行為者更加猖狂,讓受害者更加孤立。
🔔 職場霸凌與性騷擾,不是公司內部的「管理問題」,而是實質侵犯個人權益的不法行為。
法律不會叫你隱忍,而是賦予你武器。
你的沈默,不是和平的象徵;你的聲音,才是改變的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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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
不法侵害不只是法律上的名詞,它關係到每一個人每天的生活。你有權不被傷害,有權不被羞辱,有權選擇說「不」。當我們清楚自己的法律保障時,就能用理性與法律的力量,守護自己與他人的基本人權。
記住:權利,不該被踐踏;尊嚴,不容他人剝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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